二代健保像繳稅 稅基牽動保費公平

回覆文章
arzte
R1
R1
文章: 115
註冊時間: 週五 3月 26, 2010 11:38 pm

二代健保像繳稅 稅基牽動保費公平

文章 arzte »

【2010/04/10 中央社)
行政院版本二代健保─全民健保法修正草案出爐,以家戶總所得計算健保費,繳費像繳稅。衛生署長楊志良等人認為,二代健保費有稅的意涵,若稅制不公平,也會影響保費公平性。

行政院會8 日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採單一費率,將為3%至3.5%間,並訂年保費上下限,上下限之間不訂級距,以家庭總所得計算。政府希望未來能順利完成立法,民國101年上路。

楊志良接受中央社記者專訪表示,二代健保採取「就源扣繳、次年結算」,而且「收支連動」,今年有多少所得,就繳多少費。當有所得產生時,從源頭就先按費率預扣1 筆健保費,隔年申報所得稅時,可以同時計算前年度的健保費,多退少補。

「就像有些上班族每個月的薪水單上面,被預扣6%的所得稅」,楊志良舉例說明,未來的二代健保也是如此,另外像是銀行存款、彩券中獎、房租收入等收入,只要會被課徵綜合所得稅的收入,在進入民眾荷包時,先預扣健保費。

楊志良說,全民健保是社會保險,北歐國家是用稅收來辦社會保險,有錢人的所得稅率可達40% 以上;台灣不是社會主義國家,但是二代健保費「連皮帶骨就像是一個稅」,高所得的人多繳稅,也要多繳健保費。

前衛生署長葉金川指出,二代健保是從所得高低來計算保費,就說它是「健保稅」,也沒啥好羞恥的,既然全民健保本質是社會保險,二代健保費本來就是半稅的性質,只是政府一講到稅就很敏感,民眾一想到加稅就反彈。

不過,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直指,「所得稅」和「健保費」最大不同之處在於,所得稅具有所得重分配、劫富濟貧的意涵,全民健保精神是風險分攤、社會互助,健保費專款專用於健保,不用於其他公共支出。

黃淑英認為,所得稅的「稅基」不等同於健保費的「費基」,例如捐款做善事,在報稅時列舉扣除,稅基減少,就能少繳稅。但是健保費的費基並沒有列舉扣除額,捐款行善的人,健保費一毛不少。

滕西華則說,政府現未開徵證券交易所得稅,也未開徵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因此炒股或炒樓而致富的肥鵝,不必繳證所稅或土所稅,也不必多繳健保費,這不公平。

中央健保局長鄭守夏坦言,二代健保開辦後,扣不到稅的所得,健保局也會收不到健保費,所以夜市擺地攤的人,就算很有錢,但國稅局查不到攤販的所得稅,健保局也不可能收到攤販的健保費。

「稅制公不公平,這是財政部的事」,楊志良說,比較現制健保只用薪資來計算保費,二代健保還納入租金、獎金、利息等其他收入,領死薪水的人,健保費一定會減少,健保費負擔「相對公平」。
回覆文章

回到「★二代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