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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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各為 台灣醫師好,
首先 對於 東歐國際班畢業生的爭議部分
我方 無人在該地受過教育 故無法公正評斷
但就 英美加紐澳日 我方可以 直接 回應 相關疑問以及 疑問
目前 再母法未修過 但 細則已經實施的方面
已經造成 我方權益極大損失
目前 規定 通過 醫師 (一) 考試後
必須再台灣實習 一年 才可以考 醫師(二)
對於 已經取得 國外醫師 以及 執業執照 者
甚至 專科醫師執照者 實為相當辛苦
也基本上 封殺了我方 回台服務的意願
台灣國籍 在西歐 北美先進國執業者 本來就是少數
會回台灣考醫師執照為少數中的少數
考到台灣執照 且在台灣執業者 更為 極少數
每年 回台人數 為 五人 七人 左右
再者 09年暑假 考選部 也特准 美國 加國 以及 澳洲 畢業生 直接考照
然而 09年 秋天 卻 開會修改細則 並且即刻實施 完全 封殺 我方直接國考考試權
甚為 矛盾 對於 在國外執業者 乃至 畢業生之 職業乃至財務規劃 都不甚公平
以下是 我英美加紐澳日 醫師 及 家長聯誼會 針對 醫師法實行細則部分 所 提出的建議
希望 聽聽各為 台灣醫師的建議 以及 想法
1.) 修業期間 不得 離開該醫學院 之相關醫院 (於同一國家) 達 半年以上/year
(由出入境資料驗證)
2.) 屬正規班 與本地生一同上課 考一樣的考試
(提出 該校官網 亦即 驗證後的學校聲明為佐證)
3.) 畢業後 需取得當地醫師執照 以及 執業執照 執照考試 需由該國第一官方語言 進行
(文件由 中華民國駐外使館 官方驗證)
4.) 畢業後 於該國 執業滿一年完成 PGY1(US)/FY1(UK)
(文件由 中華民國駐外使館 官方驗證)
5.) 需附 雇主證明 以及 薪資證明 (文件由 中華民國駐外使館 官方驗證)
6.) 滿足以上條件者 得可直接報考國考 並於 就業前 受 一個月的 職前訓練
NB: 就英國 醫師為例 執業醫師 的學歷 醫師執照
以及 執業執照 status 都可以在英國國家醫師總會網站上 被查詢
http://www.gmc-uk.org/doctors/index.asp ==> 點選 右上角 的
Check a doctor's registration
e.g. 打個 john smith 下去 查詢 就會出現 個人資料
英美加紐澳日 醫師 家長聯誼會
首先 對於 東歐國際班畢業生的爭議部分
我方 無人在該地受過教育 故無法公正評斷
但就 英美加紐澳日 我方可以 直接 回應 相關疑問以及 疑問
目前 再母法未修過 但 細則已經實施的方面
已經造成 我方權益極大損失
目前 規定 通過 醫師 (一) 考試後
必須再台灣實習 一年 才可以考 醫師(二)
對於 已經取得 國外醫師 以及 執業執照 者
甚至 專科醫師執照者 實為相當辛苦
也基本上 封殺了我方 回台服務的意願
台灣國籍 在西歐 北美先進國執業者 本來就是少數
會回台灣考醫師執照為少數中的少數
考到台灣執照 且在台灣執業者 更為 極少數
每年 回台人數 為 五人 七人 左右
再者 09年暑假 考選部 也特准 美國 加國 以及 澳洲 畢業生 直接考照
然而 09年 秋天 卻 開會修改細則 並且即刻實施 完全 封殺 我方直接國考考試權
甚為 矛盾 對於 在國外執業者 乃至 畢業生之 職業乃至財務規劃 都不甚公平
以下是 我英美加紐澳日 醫師 及 家長聯誼會 針對 醫師法實行細則部分 所 提出的建議
希望 聽聽各為 台灣醫師的建議 以及 想法
1.) 修業期間 不得 離開該醫學院 之相關醫院 (於同一國家) 達 半年以上/year
(由出入境資料驗證)
2.) 屬正規班 與本地生一同上課 考一樣的考試
(提出 該校官網 亦即 驗證後的學校聲明為佐證)
3.) 畢業後 需取得當地醫師執照 以及 執業執照 執照考試 需由該國第一官方語言 進行
(文件由 中華民國駐外使館 官方驗證)
4.) 畢業後 於該國 執業滿一年完成 PGY1(US)/FY1(UK)
(文件由 中華民國駐外使館 官方驗證)
5.) 需附 雇主證明 以及 薪資證明 (文件由 中華民國駐外使館 官方驗證)
6.) 滿足以上條件者 得可直接報考國考 並於 就業前 受 一個月的 職前訓練
NB: 就英國 醫師為例 執業醫師 的學歷 醫師執照
以及 執業執照 status 都可以在英國國家醫師總會網站上 被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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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無限同情
很早偶就說這個會鎖到君子而非小人了...
一粒屎壞了一鍋粥
唉.....
為今之計,只有把英美加紐澳日這些先進地區對待東歐國際班的本國人的"特殊待遇"詳細條列
還有緊縮國際班待遇時有沒有什麼落日條款給台灣偉大的立委參考吧
看他們把什麼當寶了?
很早偶就說這個會鎖到君子而非小人了...
一粒屎壞了一鍋粥
唉.....
為今之計,只有把英美加紐澳日這些先進地區對待東歐國際班的本國人的"特殊待遇"詳細條列
還有緊縮國際班待遇時有沒有什麼落日條款給台灣偉大的立委參考吧
看他們把什麼當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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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臺灣的醫師到九大地區去
不管在臺灣PGY多少年
多數都要再當一年PGY吧?
那九大地區來臺灣
不應要求其做一年PGY的道理在那裡?
九大地區畢業的醫師有何具體理由得享受優待的規定?
九大地區對臺灣有相對平等互惠的規定嗎?
這才是要突破的點.......
只是就事論理 不是故意要唱反調......
不管在臺灣PGY多少年
多數都要再當一年PGY吧?
那九大地區來臺灣
不應要求其做一年PGY的道理在那裡?
九大地區畢業的醫師有何具體理由得享受優待的規定?
九大地區對臺灣有相對平等互惠的規定嗎?
這才是要突破的點.......
只是就事論理 不是故意要唱反調......
並非人民守法就是法治
政府遵守法律原則 不輕易侵害人民權益 才是法治國
政府遵守法律原則 不輕易侵害人民權益 才是法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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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請看 第四點wei 寫:臺灣的醫師到九大地區去
不管在臺灣PGY多少年
多數都要再當一年PGY吧?
那九大地區來臺灣
不應要求其做一年PGY的道理在那裡?
九大地區畢業的醫師有何具體理由得享受優待的規定?
九大地區對臺灣有相對平等互惠的規定嗎?
這才是要突破的點.......
只是就事論理 不是故意要唱反調......
4.) 畢業後 於該國 執業滿一年完成 PGY1(US)/FY1(UK)
(文件由 中華民國駐外使館 官方驗證)
目前 台灣要求 我方做 一年 "台灣 intern"
非 PGY 我方 早有在英國 完成 兩年 PGY 的 醫師
但是 他也是要在台灣 完成 PGY training
本來就無 平等互惠
但是 英美 對於 台灣畢業醫師 並沒有 強迫 台灣醫師
完成 一年 的 台灣方式 intern 然後 再接 PGY 的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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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一直以來 有一些 對於英美紐澳的誤解
英美紐奧 絕無對 台籍畢業醫師 學歷甄試
考取執照後 也是 銜接 PGY/FY
薪水為 台幣150 萬元 / year左右
美國 屬於 專科訓練一部份
英國 則可以再 PGY 年中 考 MRCS MRCP (內專 外專)
與 台灣intern 相當不一樣
更不用提 學歷甄試 這種 不承認你的醫學教育 的考試
我相當直持 大家 "平等互惠"
英美紐奧 絕無對 台籍畢業醫師 學歷甄試
考取執照後 也是 銜接 PGY/FY
薪水為 台幣150 萬元 / year左右
美國 屬於 專科訓練一部份
英國 則可以再 PGY 年中 考 MRCS MRCP (內專 外專)
與 台灣intern 相當不一樣
更不用提 學歷甄試 這種 不承認你的醫學教育 的考試
我相當直持 大家 "平等互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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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williamtingyeh 寫:各為 台灣醫師好,
首先 對於 東歐國際班畢業生的爭議部分
我方 無人在該地受過教育 故無法公正評斷
但就 英美加紐澳日 我方可以 直接 回應 相關疑問以及 疑問
目前 再母法未修過 但 細則已經實施的方面
已經造成 我方權益極大損失
目前 規定 通過 醫師 (一) 考試後
必須再台灣實習 一年 才可以考 醫師(二)
對於 已經取得 國外醫師 以及 執業執照 者
甚至 專科醫師執照者 實為相當辛苦
也基本上 封殺了我方 回台服務的意願
台灣國籍 在西歐 北美先進國執業者 本來就是少數
會回台灣考醫師執照為少數中的少數
考到台灣執照 且在台灣執業者 更為 極少數
每年 回台人數 為 五人 七人 左右
再者 09年暑假 考選部 也特准 美國 加國 以及 澳洲 畢業生 直接考照
然而 09年 秋天 卻 開會修改細則 並且即刻實施 完全 封殺 我方直接國考考試權
甚為 矛盾 對於 在國外執業者 乃至 畢業生之 職業乃至財務規劃 都不甚公平
以下是 我英美加紐澳日 醫師 及 家長聯誼會 針對 醫師法實行細則部分 所 提出的建議
希望 聽聽各為 台灣醫師的建議 以及 想法
1.) 修業期間 不得 離開該醫學院 之相關醫院 (於同一國家) 達 半年以上/year
(由出入境資料驗證)
2.) 屬正規班 與本地生一同上課 考一樣的考試
(提出 該校官網 亦即 驗證後的學校聲明為佐證)
3.) 畢業後 需取得當地醫師執照 以及 執業執照 執照考試 需由該國第一官方語言 進行
(文件由 中華民國駐外使館 官方驗證)
4.) 畢業後 於該國 執業滿一年完成 PGY1(US)/FY1(UK)
(文件由 中華民國駐外使館 官方驗證)
5.) 需附 雇主證明 以及 薪資證明 (文件由 中華民國駐外使館 官方驗證)
6.) 滿足以上條件者 得可直接報考國考 並於 就業前 受 一個月的 職前訓練
NB: 就英國 醫師為例 執業醫師 的學歷 醫師執照
以及 執業執照 status 都可以在英國國家醫師總會網站上 被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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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加紐澳日 醫師 家長聯誼會
找衛生署石崇良商量
把施行細則改一改
不要動母法--曠日廢時
不然找他的長官
楊志良吳敦義
甚至馬英九也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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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贊成wei 寫:訴求把台灣的intern改成PGY吧......
英美加紐奧日 都是 畢業具有執照的身分
再去 run PGY 那 PGY 也不是 內外婦兒科 再跑一次
內外婦兒的跑法 是醫學生的實習課程
PGY 是 apply + matching 出來的
具有醫師執照身分 也是 對病人的一種保障
也對 上頭的 R 以及 主治醫師有責任分擔的功能
台灣目前的 intern 制度 其實 需要改革
目前 我英美加紐奧日 醫師的訴求是
在我們 完成 PGY1 時 可以 考台灣醫師一 跟 醫師二考試
考過後 接受 一個月的 臨床課程 熟悉台灣的醫院以及制度後
再接到 台灣的 PGY 課程
e.g.
英國醫學系畢業 ==> 英國 FY1/PGY1 ==> pass 台灣 醫師一 以及 醫師二
==> 臨床實作一個月 ==> 台灣PGY
我方 絕無 吃台灣制度上的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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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不為該國承認,一定不是什麼好咖..chichang 寫:或許可以遊說立法
針對已經在特定國家取得醫師證照, 且有執業經歷的人,另外訂定回國執業的辦法。
因為這個等級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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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對於 即使畢業於 英美加紐澳日 等國 者
若 無法取得當地醫師執照 以及 執業資格者
若台灣希望加入 學歷甄試 + 台灣 intern 一年
來檢驗其資格
我方不反對
這是
我方與柳林等 台灣醫聯會幹部會談之後 雙方的共識
若 無法取得當地醫師執照 以及 執業資格者
若台灣希望加入 學歷甄試 + 台灣 intern 一年
來檢驗其資格
我方不反對
這是
我方與柳林等 台灣醫聯會幹部會談之後 雙方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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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wei 寫:臺灣的醫師到九大地區去
不管在臺灣PGY多少年
多數都要再當一年PGY吧?
那九大地區來臺灣
不應要求其做一年PGY的道理在那裡?
九大地區畢業的醫師有何具體理由得享受優待的規定?
九大地區對臺灣有相對平等互惠的規定嗎?
這才是要突破的點.......
只是就事論理 不是故意要唱反調......
的確
除非英美也給予台灣主治醫師等級一樣的對等優惠待遇
否則台灣為什麼要單方面優惠英美等國家呢?
難道跟某女醫師一樣(未指特定人 勿自行對號入座)
都是認為英美國人的xx比較大x嗎?
(xx請自行填空 謝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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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胡說八道williamtingyeh 寫:請看 第四點wei 寫:臺灣的醫師到九大地區去
不管在臺灣PGY多少年
多數都要再當一年PGY吧?
那九大地區來臺灣
不應要求其做一年PGY的道理在那裡?
九大地區畢業的醫師有何具體理由得享受優待的規定?
九大地區對臺灣有相對平等互惠的規定嗎?
這才是要突破的點.......
只是就事論理 不是故意要唱反調......
4.) 畢業後 於該國 執業滿一年完成 PGY1(US)/FY1(UK)
(文件由 中華民國駐外使館 官方驗證)
目前 台灣要求 我方做 一年 "台灣 intern"
非 PGY 我方 早有在英國 完成 兩年 PGY 的 醫師
但是 他也是要在台灣 完成 PGY training
本來就無 平等互惠
但是 英美 對於 台灣畢業醫師 並沒有 強迫 台灣醫師
完成 一年 的 台灣方式 intern 然後 再接 PGY 的 模式
台灣醫學系學制無完成intern就領不到畢業證書
難道英國能接受無台灣醫學系畢業證書的醫學生直接到英國訓練PGY後,然後可直接考英國醫師執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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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按照台灣醫聯會的說法williamtingyeh 寫:贊成wei 寫:訴求把台灣的intern改成PGY吧......
英美加紐奧日 都是 畢業具有執照的身分
再去 run PGY 那 PGY 也不是 內外婦兒科 再跑一次
內外婦兒的跑法 是醫學生的實習課程
PGY 是 apply + matching 出來的
具有醫師執照身分 也是 對病人的一種保障
也對 上頭的 R 以及 主治醫師有責任分擔的功能
台灣目前的 intern 制度 其實 需要改革
目前 我英美加紐奧日 醫師的訴求是
在我們 完成 PGY1 時 可以 考台灣醫師一 跟 醫師二考試
考過後 接受 一個月的 臨床課程 熟悉台灣的醫院以及制度後
再接到 台灣的 PGY 課程
e.g.
英國醫學系畢業 ==> 英國 FY1/PGY1 ==> pass 台灣 醫師一 以及 醫師二
==> 臨床實作一個月 ==> 台灣PGY
我方 絕無 吃台灣制度上的豆腐!
要實習一年就是要學習台灣在地醫療的特有疾病阿
難道英國人跟東歐人長的比較不像?
反而英國人跟台灣人長的比較接近,所以英國回來的不需要實習一年學習台灣在地醫療的特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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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1wei 寫:臺灣的醫師到九大地區去
不管在臺灣PGY多少年
多數都要再當一年PGY吧?
那九大地區來臺灣
不應要求其做一年PGY的道理在那裡?
九大地區畢業的醫師有何具體理由得享受優待的規定?
九大地區對臺灣有相對平等互惠的規定嗎?
這才是要突破的點.......
只是就事論理 不是故意要唱反調......
證照承認應是平等互惠 才不失尊嚴
不是優不優秀的問題
九大地區畢業生不應特別
一流學校也有壞學生
壞學校也有一流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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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嘆息)santo 寫:wei 寫:臺灣的醫師到九大地區去
不管在臺灣PGY多少年
多數都要再當一年PGY吧?
那九大地區來臺灣
不應要求其做一年PGY的道理在那裡?
九大地區畢業的醫師有何具體理由得享受優待的規定?
九大地區對臺灣有相對平等互惠的規定嗎?
這才是要突破的點.......
只是就事論理 不是故意要唱反調......
的確
除非英美也給予台灣主治醫師等級一樣的對等優惠待遇
否則台灣為什麼要單方面優惠英美等國家呢?
難道跟某女醫師一樣(未指特定人 勿自行對號入座)
都是認為英美國人的xx比較大x嗎?
(xx請自行填空 謝謝合作)
通說xx比較小x(您看,居然都用小寫ㄟ 可見的是真的小啊 )的男人提到xx時都喜歡用xx來代替
(xx請自行填空 謝謝合作) (PS:雖然填空格子小了點,但為忠於原po者的size,請委屈一下.... (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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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非也非也....
那最該開放的.....不就是大陸高中生來台唸大學及大陸醫師來台執業?
他們前幾十所大學可是供我們申請,還開放台醫直接換執照ㄟ
那我們要不要禮尚往來照著辦呢?
開放不要只陷入意氣式的"對等"迷思
尤其是世界各國都嚴格管制的醫師養成
最重要的是對方的平均素質及開放後可大約預估的湧入量!!
不要陷入潑潑的圈套了,小心搞的滿頭糞
(題外話,如果今天波波是五個十個,不是近千個
偶倒是贊成放進來後多花點醫院資源想辦法補一天20瓶點滴的破洞!!!)
那最該開放的.....不就是大陸高中生來台唸大學及大陸醫師來台執業?
他們前幾十所大學可是供我們申請,還開放台醫直接換執照ㄟ
那我們要不要禮尚往來照著辦呢?
開放不要只陷入意氣式的"對等"迷思
尤其是世界各國都嚴格管制的醫師養成
最重要的是對方的平均素質及開放後可大約預估的湧入量!!
不要陷入潑潑的圈套了,小心搞的滿頭糞
(題外話,如果今天波波是五個十個,不是近千個
偶倒是贊成放進來後多花點醫院資源想辦法補一天20瓶點滴的破洞!!!)
Nicholas 寫:+1wei 寫:臺灣的醫師到九大地區去
不管在臺灣PGY多少年
多數都要再當一年PGY吧?
那九大地區來臺灣
不應要求其做一年PGY的道理在那裡?
九大地區畢業的醫師有何具體理由得享受優待的規定?
九大地區對臺灣有相對平等互惠的規定嗎?
這才是要突破的點.......
只是就事論理 不是故意要唱反調......
證照承認應是平等互惠 才不失尊嚴
不是優不優秀的問題
九大地區畢業生不應特別
一流學校也有壞學生
壞學校也有一流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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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平等互惠Nicholas 寫:+1wei 寫:臺灣的醫師到九大地區去
不管在臺灣PGY多少年
多數都要再當一年PGY吧?
那九大地區來臺灣
不應要求其做一年PGY的道理在那裡?
九大地區畢業的醫師有何具體理由得享受優待的規定?
九大地區對臺灣有相對平等互惠的規定嗎?
這才是要突破的點.......
只是就事論理 不是故意要唱反調......
證照承認應是平等互惠 才不失尊嚴
不是優不優秀的問題
九大地區畢業生不應特別
一流學校也有壞學生
壞學校也有一流學生
今天 我方具有醫師資格 者 並沒有 再台灣免試換照的權利
英美 以及 台灣 並沒有換照協定
我們 一直以來 都沒有要求 台灣給我們換照
我們要的僅只是國考的權利
英美對於 台灣醫師 的待遇是
美國: 臺灣醫學系畢業 ==> USMLE step one and two ==> PGY1
英國: 臺灣醫學系畢業 ==> PLAB ==> FY1
但是 現在 台灣的待遇是
英國美國醫學系畢業 ==> 醫師(一) ==> 實習一年 (台灣的internship/大七) ==> 醫師(二) ==> PGY
台灣的 internship 我們之前已經講過了 是 與 PGY1/F1 有本質上相當的差異
現在 還沒有提到 學歷甄試的部分
請問各為 台灣對我們 難道叫做 平等互惠嗎?
UK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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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不完全是!!williamtingyeh 寫:
平等互惠
今天 我方具有醫師資格 者 並沒有 再台灣免試換照的權利
英美 以及 台灣 並沒有換照協定
我們 一直以來 都沒有要求 台灣給我們換照
我們要的僅只是國考的權利
英美對於 台灣醫師 的待遇是
美國: 臺灣醫學系畢業 ==> USMLE step one and two ==> PGY1
英國: 臺灣醫學系畢業 ==> PLAB ==> FY1
但是 現在 台灣的待遇是
英國美國醫學系畢業 ==> 醫師(一) ==> 實習一年 (台灣的internship/大七) ==> 醫師(二) ==> PGY
台灣的 internship 我們之前已經講過了 是 與 PGY1/F1 有本質上相當的差異
現在 還沒有提到 學歷甄試的部分
請問各為 台灣對我們 難道叫做 平等互惠嗎?
USMLE certificate 的IMG進入PGY1是有高門檻 有市場機制
台灣國考通過進入PGY1 任人皆知 四大科缺R 是幾乎不設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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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重申一次
目前 我英美加紐奧日 醫師的訴求是
在我們 完成 PGY1 時 可以 考台灣醫師一 跟 醫師二考試
考過後 接受 一個月的 臨床課程 熟悉台灣的醫院以及制度後
再接到 台灣的 PGY 課程
e.g.
英國醫學系畢業 ==> 英國 FY1/PGY1 ==> pass 台灣 醫師一 以及 醫師二
==> 臨床實作一個月 ==> 台灣PGY
如同
台灣醫學系畢業 (包含一年internship) ==> pass 英國 PLAB ==> 英國 FY1
台灣醫學系畢業 (包含一年internship) ==> pass USMLE 1 and 2 ==> 美國PGY1
這樣 才是平等互惠
我方 絕無 吃台灣制度上的豆腐!
就 nicholas 醫師 所說的
USMLE certificate 的IMG進入PGY1是有高門檻 有市場機制
台灣國考通過進入PGY1 任人皆知 四大科缺R 是幾乎不設防的
沒有錯! 但是 這裡的 IMG 指的是 沒有美國公民身分/或是綠卡的
歐美各國 大多 首先保障自己國民的工作權的原因
但是 我方都是 中華民國公民
目前 我英美加紐奧日 醫師的訴求是
在我們 完成 PGY1 時 可以 考台灣醫師一 跟 醫師二考試
考過後 接受 一個月的 臨床課程 熟悉台灣的醫院以及制度後
再接到 台灣的 PGY 課程
e.g.
英國醫學系畢業 ==> 英國 FY1/PGY1 ==> pass 台灣 醫師一 以及 醫師二
==> 臨床實作一個月 ==> 台灣PGY
如同
台灣醫學系畢業 (包含一年internship) ==> pass 英國 PLAB ==> 英國 FY1
台灣醫學系畢業 (包含一年internship) ==> pass USMLE 1 and 2 ==> 美國PGY1
這樣 才是平等互惠
我方 絕無 吃台灣制度上的豆腐!
就 nicholas 醫師 所說的
USMLE certificate 的IMG進入PGY1是有高門檻 有市場機制
台灣國考通過進入PGY1 任人皆知 四大科缺R 是幾乎不設防的
沒有錯! 但是 這裡的 IMG 指的是 沒有美國公民身分/或是綠卡的
歐美各國 大多 首先保障自己國民的工作權的原因
但是 我方都是 中華民國公民
UK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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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Sorry! 美國分AMG IMG 不是以公民/綠卡身份williamtingyeh 寫:重申一次
目前 我英美加紐奧日 醫師的訴求是
在我們 完成 PGY1 時 可以 考台灣醫師一 跟 醫師二考試
考過後 接受 一個月的 臨床課程 熟悉台灣的醫院以及制度後
再接到 台灣的 PGY 課程
e.g.
英國醫學系畢業 ==> 英國 FY1/PGY1 ==> pass 台灣 醫師一 以及 醫師二
==> 臨床實作一個月 ==> 台灣PGY
如同
台灣醫學系畢業 (包含一年internship) ==> pass 英國 PLAB ==> 英國 FY1
台灣醫學系畢業 (包含一年internship) ==> pass USMLE 1 and 2 ==> 美國PGY1
這樣 才是平等互惠
我方 絕無 吃台灣制度上的豆腐!
就 nicholas 醫師 所說的
USMLE certificate 的IMG進入PGY1是有高門檻 有市場機制
台灣國考通過進入PGY1 任人皆知 四大科缺R 是幾乎不設防的
沒有錯! 但是 這裡的 IMG 指的是 沒有美國公民身分/或是綠卡的
歐美各國 大多 首先保障自己國民的工作權的原因
但是 我方都是 中華民國公民
而是以畢業學校做區分
所以嚕...citizenship doesn't 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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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就美國醫師轉述
他會先用 綠卡/國籍身分 作選擇
然後 是申請內容 當然 包括了 您畢業的學校
在我們英國
申請 PGY 是公平競爭
以申請函的問題回答 以及 自己除了醫學系以外的學歷 e.g. PHD, BSC, MSC
和 publications (包含 國際 或是 國家等級的 posters or presentations)
作為 申請的競爭力指數
但是
那屬於 "個人造化" 部分
非 "制度面"的問題
我們今天 的討論 希望以 制度面為 主軸
他會先用 綠卡/國籍身分 作選擇
然後 是申請內容 當然 包括了 您畢業的學校
在我們英國
申請 PGY 是公平競爭
以申請函的問題回答 以及 自己除了醫學系以外的學歷 e.g. PHD, BSC, MSC
和 publications (包含 國際 或是 國家等級的 posters or presentations)
作為 申請的競爭力指數
但是
那屬於 "個人造化" 部分
非 "制度面"的問題
我們今天 的討論 希望以 制度面為 主軸
UK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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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我的意思是 英美 可以直接讓 台灣畢業醫師 考照 考取後 當 PGYsanto 寫:胡說八道williamtingyeh 寫:請看 第四點wei 寫:臺灣的醫師到九大地區去
不管在臺灣PGY多少年
多數都要再當一年PGY吧?
那九大地區來臺灣
不應要求其做一年PGY的道理在那裡?
九大地區畢業的醫師有何具體理由得享受優待的規定?
九大地區對臺灣有相對平等互惠的規定嗎?
這才是要突破的點.......
只是就事論理 不是故意要唱反調......
4.) 畢業後 於該國 執業滿一年完成 PGY1(US)/FY1(UK)
(文件由 中華民國駐外使館 官方驗證)
目前 台灣要求 我方做 一年 "台灣 intern"
非 PGY 我方 早有在英國 完成 兩年 PGY 的 醫師
但是 他也是要在台灣 完成 PGY training
本來就無 平等互惠
但是 英美 對於 台灣畢業醫師 並沒有 強迫 台灣醫師
完成 一年 的 台灣方式 intern 然後 再接 PGY 的 模式
台灣醫學系學制無完成intern就領不到畢業證書
難道英國能接受無台灣醫學系畢業證書的醫學生直接到英國訓練PGY後,然後可直接考英國醫師執照嗎?
沒有 在英美 用"台灣的 intern方式" 做一年 才可以考照 考照完 才可以接 PGY 的意思
造成 大大誤會 不好意思!
UK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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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往後應台灣醫師國考
在台實習一年已經是各界討論出的共識
否則依您的理論
某些國家醫學系學制高達八年
那是否也應該免在台實習一年?
如此下去會沒完沒了
所以在台實習一年才會是各界討論出的最後共識
在台實習一年已經是各界討論出的共識
否則依您的理論
某些國家醫學系學制高達八年
那是否也應該免在台實習一年?
如此下去會沒完沒了
所以在台實習一年才會是各界討論出的最後共識
- 金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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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北美的clerkship所做的training比得上台灣internsanto 寫:往後應台灣醫師國考
在台實習一年已經是各界討論出的共識
否則依您的理論
某些國家醫學系學制高達八年
那是否也應該免在台實習一年?
如此下去會沒完沒了
所以在台實習一年才會是各界討論出的最後共識
所以北美讀八年的應視同已實習一年
北美醫學院應直接考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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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抱歉勒~~金城武 寫:北美的clerkship所做的training比得上台灣internsanto 寫:往後應台灣醫師國考
在台實習一年已經是各界討論出的共識
否則依您的理論
某些國家醫學系學制高達八年
那是否也應該免在台實習一年?
如此下去會沒完沒了
所以在台實習一年才會是各界討論出的最後共識
所以北美讀八年的應視同已實習一年
北美醫學院應直接考執照
沒有在台灣教學醫院實習一年
怎麼能瞭解台灣在地的疾病呢
這是台灣醫學生聯合會說的歐
- 金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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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九大地區(英美加紐澳日) 執業醫師權益 懇請大家幫忙!
相信我的意見台灣醫學生聯合會應該會思考santo 寫:抱歉勒~~金城武 寫:北美的clerkship所做的training比得上台灣internsanto 寫:往後應台灣醫師國考
在台實習一年已經是各界討論出的共識
否則依您的理論
某些國家醫學系學制高達八年
那是否也應該免在台實習一年?
如此下去會沒完沒了
所以在台實習一年才會是各界討論出的最後共識
所以北美讀八年的應視同已實習一年
北美醫學院應直接考執照
沒有在台灣教學醫院實習一年
怎麼能瞭解台灣在地的疾病呢
這是台灣醫學生聯合會說的歐
不用妳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