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衛醫療之四—藝高人膽大?? 小心「多做多錯」(2013)
版主: hitachi
- 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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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06, 2010 6:28 am
防衛醫療之四—藝高人膽大?? 小心「多做多錯」(2013)
日劇「醫龍」,很精采
內行的看門道,其實朝田龍太郎常常見招拆招
在術中改變術式,可謂是「藝高人膽大」
所以,以前人說
「醫學是科學,更是藝術」
同樣的情形搬到台灣,那「英雄就要變狗熊」了
一旦手術結果不如預期,發生了糾紛
那整個過程就會被送交「事後諸葛」們審查
那當然是…
醫審會:「違反醫療常規」
法官:「不可謂沒有過失」
以前的老師也常會在台上
「來!! 腫瘤吃到的範圍比預期大,把術式改成…」
以前醫學院教你
「這個藥的原理是什麼,為什麼這樣的病要給這樣的藥…」
從來也沒有認真看過什麼是「衛生署核定適應症」
出了社會才知道,開藥不能照藥理
要照「衛生署核准適應症」、和「健保局核准適應症」
一個藥就算「學理上對病人有好處」
但是沒照著「主管機關規定」來,就小心出事
因為「法官、對方律師」都看這個…
於是前一篇教你「慎選治療的對象」
這一篇教你「慎選治療的方法」
「爬的愈高,摔的愈重」
愈是滿懷理想熱情進入醫界的人,
愈會對目前環境感到失望,
這是條「必須保守,不准創新,挑病人沒有任何犯錯空間」的死路
今天
闌尾炎( 民間俗稱盲腸炎,為了清楚解釋,醫師也只能跟著說盲腸炎)
是急症,為了搶時間,不要闌尾破了變「腹膜炎」(死亡率高很多倍)
所以要開刀,
國外切除闌尾,有三成左右,病理報告是「沒有闌尾炎」的
在台灣,這叫誤診
國外為了息肉切除膽,也有一定比例是「正常」
在台灣,這叫「無端手術」
患者要求900萬、承審法官認為「至少要賠一百萬」
就算「醫療鑑定無疏失」,法官也可以一再要求重新鑑定
「就鑑定到有疏失為止」吧……
看到一些民間團體主張
「就是要嚴刑重罰,醫師才會精進醫術」
我只能說「哀莫大於心死」
今天我們精進醫術,目標是為了救人
為了「我開的比別人好」的榮譽,為了一份能照顧家人的收入
不是為了「逃避牢獄」
真要「逃避牢獄」其實也很簡單,「我不碰」就好了!!
收入少一點,我可以省吃儉用啊!!
過勞換來的收入,還被「少數心理不平衡的法匠、民眾認為是肥羊」,何必!!
而醫療技術就像「職業運動員」,要不停practice才會保持在頂尖狀態
慢慢的,「因為少開,我也不太熟了,就更不敢開」
雖然技術一去不回頭,雖然活的不好,但我活下來了!!
而那些「像胡瑞恆一樣不停practice的」,又有多少次900萬可賠
從「practice開刀」變成「practice跑法院」
(practice在英文有「練習」和「執業」雙重層面的意義)
醫療行為,是「根據過去經驗,面對未知的一種冒險」
沒有包醫的!!,沒有冒險,就沒有醫療 !!
台灣司法不承認這件事,認為「冒險都是醫師的錯」!!
醫師冒險的代價,是賠上醫師所有的榮譽、身家財產甚至人身自由,
那醫師為什麼要冒險?? 為什麼要學習新的技術??
只是為了不被告嗎??
不被告太簡單了!! 只要「依法行醫」,
膽囊等「確定變成癌了」再開就好了,到時候也不用開了!!
截肢了就「沒有接不好,變成長短腿的問題」,病歷不必「被用顯微鏡檢視」
闌尾等「確定變成腹膜炎」再開就好了,這樣就沒有「台灣法官所謂的誤診」了
什麼?? 「應作為而不作為」?? 「不作為犯」??
沒問題的,我「給予初步治療後,及時轉診至醫療水準更好的地方」
我沒有不作為!! 更沒有延誤!!
當熟能生巧變成多作多錯,
我們只能「依法、依規定、依常規」給予治療
醫學不再是藝術、更不算科學
了不起算是「家庭代工」,把規定記熟,依規定辦理…
醫療品質將一去不返!!!
就算將來有一天修了法,
「醫療重建,也是條非常漫長而必需付出更多人命的路」
內行的看門道,其實朝田龍太郎常常見招拆招
在術中改變術式,可謂是「藝高人膽大」
所以,以前人說
「醫學是科學,更是藝術」
同樣的情形搬到台灣,那「英雄就要變狗熊」了
一旦手術結果不如預期,發生了糾紛
那整個過程就會被送交「事後諸葛」們審查
那當然是…
醫審會:「違反醫療常規」
法官:「不可謂沒有過失」
以前的老師也常會在台上
「來!! 腫瘤吃到的範圍比預期大,把術式改成…」
以前醫學院教你
「這個藥的原理是什麼,為什麼這樣的病要給這樣的藥…」
從來也沒有認真看過什麼是「衛生署核定適應症」
出了社會才知道,開藥不能照藥理
要照「衛生署核准適應症」、和「健保局核准適應症」
一個藥就算「學理上對病人有好處」
但是沒照著「主管機關規定」來,就小心出事
因為「法官、對方律師」都看這個…
於是前一篇教你「慎選治療的對象」
這一篇教你「慎選治療的方法」
「爬的愈高,摔的愈重」
愈是滿懷理想熱情進入醫界的人,
愈會對目前環境感到失望,
這是條「必須保守,不准創新,挑病人沒有任何犯錯空間」的死路
今天
闌尾炎( 民間俗稱盲腸炎,為了清楚解釋,醫師也只能跟著說盲腸炎)
是急症,為了搶時間,不要闌尾破了變「腹膜炎」(死亡率高很多倍)
所以要開刀,
國外切除闌尾,有三成左右,病理報告是「沒有闌尾炎」的
在台灣,這叫誤診
國外為了息肉切除膽,也有一定比例是「正常」
在台灣,這叫「無端手術」
患者要求900萬、承審法官認為「至少要賠一百萬」
就算「醫療鑑定無疏失」,法官也可以一再要求重新鑑定
「就鑑定到有疏失為止」吧……
看到一些民間團體主張
「就是要嚴刑重罰,醫師才會精進醫術」
我只能說「哀莫大於心死」
今天我們精進醫術,目標是為了救人
為了「我開的比別人好」的榮譽,為了一份能照顧家人的收入
不是為了「逃避牢獄」
真要「逃避牢獄」其實也很簡單,「我不碰」就好了!!
收入少一點,我可以省吃儉用啊!!
過勞換來的收入,還被「少數心理不平衡的法匠、民眾認為是肥羊」,何必!!
而醫療技術就像「職業運動員」,要不停practice才會保持在頂尖狀態
慢慢的,「因為少開,我也不太熟了,就更不敢開」
雖然技術一去不回頭,雖然活的不好,但我活下來了!!
而那些「像胡瑞恆一樣不停practice的」,又有多少次900萬可賠
從「practice開刀」變成「practice跑法院」
(practice在英文有「練習」和「執業」雙重層面的意義)
醫療行為,是「根據過去經驗,面對未知的一種冒險」
沒有包醫的!!,沒有冒險,就沒有醫療 !!
台灣司法不承認這件事,認為「冒險都是醫師的錯」!!
醫師冒險的代價,是賠上醫師所有的榮譽、身家財產甚至人身自由,
那醫師為什麼要冒險?? 為什麼要學習新的技術??
只是為了不被告嗎??
不被告太簡單了!! 只要「依法行醫」,
膽囊等「確定變成癌了」再開就好了,到時候也不用開了!!
截肢了就「沒有接不好,變成長短腿的問題」,病歷不必「被用顯微鏡檢視」
闌尾等「確定變成腹膜炎」再開就好了,這樣就沒有「台灣法官所謂的誤診」了
什麼?? 「應作為而不作為」?? 「不作為犯」??
沒問題的,我「給予初步治療後,及時轉診至醫療水準更好的地方」
我沒有不作為!! 更沒有延誤!!
當熟能生巧變成多作多錯,
我們只能「依法、依規定、依常規」給予治療
醫學不再是藝術、更不算科學
了不起算是「家庭代工」,把規定記熟,依規定辦理…
醫療品質將一去不返!!!
就算將來有一天修了法,
「醫療重建,也是條非常漫長而必需付出更多人命的路」
Re: 防衛醫療之四--熟能生巧變成多作多錯,醫療重建將是條非常漫長而必需付出更多人命的路
讚hitachi 寫:「爬的愈高,摔的愈重」
愈是滿懷理想熱情進入醫界的人,
愈會對目前環境感到失望,
這是條「必須保守,不准創新,挑病人沒有任何犯錯空間」的死路
今天
闌尾炎( 民間俗稱盲腸炎,為了清楚解釋,醫師也只能跟著說盲腸炎)
是急症,為了搶時間,不要闌尾破了變「腹膜炎」(死亡率高很多倍)
所以要開刀,
國外切除闌尾,有三成左右,病理報告是「沒有闌尾炎」的
在台灣,這叫誤診
國外為了息肉切除膽,也有一定比例是「正常」
在台灣,這叫「無端手術」
患者要求900萬、承審法官認為「至少要賠一百萬」
就算「醫療鑑定無疏失」,法官也可以一再要求重新鑑定
「就鑑定到有疏失為止」吧……
哀莫大於心死
今天我們精進醫術,目標是為了救人
為了「我開的比別人好」的榮譽,為了一份能照顧家人的收入
不是為了「逃避牢獄」
真要「逃避牢獄」其實也很簡單,「我不碰」就好了!!
收入不好,省吃儉用啊!!
過勞換來的收入,還被「心理不平衡的法官認為是肥羊」,何必!!
而醫療技術就像「職業運動員」,要不停practice才會保持在頂尖狀態
慢慢的,「因為少開,我也不太熟了,就更不敢開」
雖然技術一去不回頭,雖然活的不好,但我活下來了!!
而那些「像胡瑞恆一樣不停practice的」,又有多少次900萬可賠
從「practice開刀」變成「practice跑法院」
(practice在英文有「練習」和「執業」雙重層面的意義)
醫療行為,是「根據過去經驗,面對未知的一種冒險」
沒有包醫的!!,沒有冒險,就沒有醫療 !!
台灣司法不承認這件事,認為「冒險都是醫師的錯」!!
醫師冒險的代價,是賠上醫師所有的榮譽、身家財產甚至人身自由,
那醫師為什麼要冒險?? 為什麼要學習新的技術??
只是為了不被告嗎??
不被告太簡單了!! 只要「依法行醫」,
膽囊等「確定變成癌了」再開就好了,到時候也不用開了!!
截肢了就「沒有長短腿的問題」,病歷不必「被用顯微鏡檢視」
闌尾等「確定變成腹膜炎」再開就好了,這樣就沒有「台灣法官所謂的誤診」了
什麼?? 「應作為而不作為」?? 「不作為犯」??
沒問題的,我「給予初步治療後,及時轉診至醫療水準更好的地方」
我沒有不作為!! 更沒有延誤!!
當熟能生巧變成多作多錯,醫療品質將一去不返!!!
就算將來有一天修了法,「醫療重建,也是條非常漫長而必需付出更多人命的路」
- leonhong
- 指導教授
- 文章: 9185
-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7, 2008 1:55 pm
- 來自: 貓國
Re: 防衛醫療之四--熟能生巧變成多作多錯,醫療重建將是條非常漫長而必需付出更多人命的路
hitachi 寫:「爬的愈高,摔的愈重」
愈是滿懷理想熱情進入醫界的人,
愈會對目前環境感到失望,
這是條「必須保守,不准創新,挑病人沒有任何犯錯空間」的死路
今天
闌尾炎( 民間俗稱盲腸炎,為了清楚解釋,醫師也只能跟著說盲腸炎)
是急症,為了搶時間,不要闌尾破了變「腹膜炎」(死亡率高很多倍)
所以要開刀,
國外切除闌尾,有三成左右,病理報告是「沒有闌尾炎」的
在台灣,這叫誤診
國外為了息肉切除膽,也有一定比例是「正常」
在台灣,這叫「無端手術」
患者要求900萬、承審法官認為「至少要賠一百萬」
就算「醫療鑑定無疏失」,法官也可以一再要求重新鑑定
「就鑑定到有疏失為止」吧……
哀莫大於心死
今天我們精進醫術,目標是為了救人
為了「我開的比別人好」的榮譽,為了一份能照顧家人的收入
不是為了「逃避牢獄」
真要「逃避牢獄」其實也很簡單,「我不碰」就好了!!
收入不好,省吃儉用啊!!
過勞換來的收入,還被「心理不平衡的法官認為是肥羊」,何必!!
而醫療技術就像「職業運動員」,要不停practice才會保持在頂尖狀態
慢慢的,「因為少開,我也不太熟了,就更不敢開」
雖然技術一去不回頭,雖然活的不好,但我活下來了!!
而那些「像胡瑞恆一樣不停practice的」,又有多少次900萬可賠
從「practice開刀」變成「practice跑法院」
(practice在英文有「練習」和「執業」雙重層面的意義)
醫療行為,是「根據過去經驗,面對未知的一種冒險」
沒有包醫的!!,沒有冒險,就沒有醫療 !!
台灣司法不承認這件事,認為「冒險都是醫師的錯」!!
醫師冒險的代價,是賠上醫師所有的榮譽、身家財產甚至人身自由,
那醫師為什麼要冒險?? 為什麼要學習新的技術??
只是為了不被告嗎??
不被告太簡單了!! 只要「依法行醫」,
膽囊等「確定變成癌了」再開就好了,到時候也不用開了!!
截肢了就「沒有長短腿的問題」,病歷不必「被用顯微鏡檢視」
闌尾等「確定變成腹膜炎」再開就好了,這樣就沒有「台灣法官所謂的誤診」了
什麼?? 「應作為而不作為」?? 「不作為犯」??
沒問題的,我「給予初步治療後,及時轉診至醫療水準更好的地方」
我沒有不作為!! 更沒有延誤!!
當熟能生巧變成多作多錯,醫療品質將一去不返!!!
就算將來有一天修了法,「醫療重建,也是條非常漫長而必需付出更多人命的路」
“治亂世用重典,處亂世行極端”。非不能也,是無為耳。飛龍在天、或潛於淵,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抱元守一,靜待黎明。
中國人的通病:“不到黃河心不死,不見棺材不掉淚” (挖鼻孔)
偶素小蝸 請多指教 (跪拜禮new)
-
- CR
- 文章: 886
- 註冊時間: 週三 2月 28, 2007 4:41 am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10178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防衛醫療之四--熟能生巧變成多作多錯,醫療重建將是條非常漫長而必需付出更多人命的路
中醫是5000年傳統不變,多好leonhong 寫:hitachi 寫:「爬的愈高,摔的愈重」
愈是滿懷理想熱情進入醫界的人,
愈會對目前環境感到失望,
這是條「必須保守,不准創新,挑病人沒有任何犯錯空間」的死路
今天
闌尾炎( 民間俗稱盲腸炎,為了清楚解釋,醫師也只能跟著說盲腸炎)
是急症,為了搶時間,不要闌尾破了變「腹膜炎」(死亡率高很多倍)
所以要開刀,
國外切除闌尾,有三成左右,病理報告是「沒有闌尾炎」的
在台灣,這叫誤診
國外為了息肉切除膽,也有一定比例是「正常」
在台灣,這叫「無端手術」
患者要求900萬、承審法官認為「至少要賠一百萬」
就算「醫療鑑定無疏失」,法官也可以一再要求重新鑑定
「就鑑定到有疏失為止」吧……
哀莫大於心死
今天我們精進醫術,目標是為了救人
為了「我開的比別人好」的榮譽,為了一份能照顧家人的收入
不是為了「逃避牢獄」
真要「逃避牢獄」其實也很簡單,「我不碰」就好了!!
收入不好,省吃儉用啊!!
過勞換來的收入,還被「心理不平衡的法官認為是肥羊」,何必!!
而醫療技術就像「職業運動員」,要不停practice才會保持在頂尖狀態
慢慢的,「因為少開,我也不太熟了,就更不敢開」
雖然技術一去不回頭,雖然活的不好,但我活下來了!!
而那些「像胡瑞恆一樣不停practice的」,又有多少次900萬可賠
從「practice開刀」變成「practice跑法院」
(practice在英文有「練習」和「執業」雙重層面的意義)
醫療行為,是「根據過去經驗,面對未知的一種冒險」
沒有包醫的!!,沒有冒險,就沒有醫療 !!
台灣司法不承認這件事,認為「冒險都是醫師的錯」!!
醫師冒險的代價,是賠上醫師所有的榮譽、身家財產甚至人身自由,
那醫師為什麼要冒險?? 為什麼要學習新的技術??
只是為了不被告嗎??
不被告太簡單了!! 只要「依法行醫」,
膽囊等「確定變成癌了」再開就好了,到時候也不用開了!!
截肢了就「沒有長短腿的問題」,病歷不必「被用顯微鏡檢視」
闌尾等「確定變成腹膜炎」再開就好了,這樣就沒有「台灣法官所謂的誤診」了
什麼?? 「應作為而不作為」?? 「不作為犯」??
沒問題的,我「給予初步治療後,及時轉診至醫療水準更好的地方」
我沒有不作為!! 更沒有延誤!!
當熟能生巧變成多作多錯,醫療品質將一去不返!!!
就算將來有一天修了法,「醫療重建,也是條非常漫長而必需付出更多人命的路」
“治亂世用重典,處亂世行極端”。非不能也,是無為耳。飛龍在天、或潛於淵,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抱元守一,靜待黎明。
中國人的通病:“不到黃河心不死,不見棺材不掉淚” (挖鼻孔)
西醫就是笨,求新求變,還要被告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
- V4
- 文章: 4076
- 註冊時間: 週一 11月 27, 2006 4:24 pm
-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13號
-
- V4
- 文章: 4076
- 註冊時間: 週一 11月 27, 2006 4:24 pm
-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13號
Re: 防衛醫療之四--熟能生巧變成多作多錯,醫療重建將是條非常漫長而必需付出更多人命的路
hitachi 寫:..
所以要開刀,
國外切除闌尾,有三成左右,病理報告是「沒有闌尾炎」的
在台灣,這叫誤診
國外為了息肉切除膽,也有一定比例是「正常」
在台灣,這叫「無端手術」
...」
日立大的文章一直是
對了 如果把國外統計比率 連結一個出處的話
會有更多說服力 (完美計劃) (完美計劃) 也更方便讓網友 轉貼擴散出去
再次感謝日立大 (完美計劃)
不打針 (微笑) 就是不打針 (微笑)
-
- 指導教授
- 文章: 9419
-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31, 2011 9:20 pm
- 來自: 桃園
-
- R1
- 文章: 125
- 註冊時間: 週六 12月 03, 2011 8:58 pm
Re: 防衛醫療之四--熟能生巧變成多作多錯,醫療重建將是條非常漫長而必需付出更多人命的路
轉貼自MOBILE1.....真寫實!! (爽) (爽) (爽)
有位法官,死後下了地獄
他很不服跑去跟撒旦申訴
“我當法官一輩子都奉公守法,沒有由後門收過紅包,為什麼我要下地獄受罰?”
撒旦: “因為你的主觀性太強了,判案又草率,不看客觀的證據,不仔細推敲案情的細節,只用個人的喜好來判決.動不動就”自由心證”.你喜歡的人就輕判或判無罪.你不喜歡的人就重判或判有罪.大意草率,完全沒有公平客觀性,害慘不少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法官:”可是我家隔壁的醫生醫死過人,做過牢,也賠過錢.為什麼他可以上天堂,我卻要下地獄?”
撒旦:”哪個醫生做過牢也賠過錢,已經為他的過錯贖了罪.所以可以上天堂.而像你這樣亂搞亂判的法官,卻不須負任何責任,薪水照領,退休金一文也不少,害人不少卻不需受懲罰,你不下地獄,誰下地獄?來人,把他押下去.火刑伺候.” (爽) (爽) (爽)
強烈建議用刑法來對付草率大意的失職法官,免的這些法官因為不需負責任,在哪裡亂判亂搞.
有位法官,死後下了地獄
他很不服跑去跟撒旦申訴
“我當法官一輩子都奉公守法,沒有由後門收過紅包,為什麼我要下地獄受罰?”
撒旦: “因為你的主觀性太強了,判案又草率,不看客觀的證據,不仔細推敲案情的細節,只用個人的喜好來判決.動不動就”自由心證”.你喜歡的人就輕判或判無罪.你不喜歡的人就重判或判有罪.大意草率,完全沒有公平客觀性,害慘不少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法官:”可是我家隔壁的醫生醫死過人,做過牢,也賠過錢.為什麼他可以上天堂,我卻要下地獄?”
撒旦:”哪個醫生做過牢也賠過錢,已經為他的過錯贖了罪.所以可以上天堂.而像你這樣亂搞亂判的法官,卻不須負任何責任,薪水照領,退休金一文也不少,害人不少卻不需受懲罰,你不下地獄,誰下地獄?來人,把他押下去.火刑伺候.” (爽) (爽) (爽)
強烈建議用刑法來對付草率大意的失職法官,免的這些法官因為不需負責任,在哪裡亂判亂搞.
- Ali-aa
- V1
- 文章: 1061
- 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08, 2006 10:30 am
- 來自: HON
Re: 防衛醫療之四--熟能生巧變成多作多錯,醫療重建將是條非常漫長而必需付出更多人命的路
感謝日立大!
漸飽正在下拉台灣醫療生態, 浩劫將至, 黎明前必然黑暗, 更期待光明的未來.
黎明之前必定黑暗
漸飽正在下拉台灣醫療生態, 浩劫將至, 黎明前必然黑暗, 更期待光明的未來.
黎明之前必定黑暗
無 浴 擇 缸
無 玉 擇 鋼
無 慾 則 鋼
無 玉 擇 鋼
無 慾 則 鋼
-
- Intern
- 文章: 31
- 註冊時間: 週三 12月 15, 2010 4:31 pm
-
- 註冊會員
- 文章: 974
- 註冊時間: 週二 4月 22, 2014 3:55 pm
Re: 防衛醫療之四—藝高人膽大?? 小心「多做多錯」(2013)
http://health.businessweekly.com.tw/ART ... 863_1.html
捷運站遇到旅客昏迷休克》心臟外科醫師:不管你救不救,反正我是不救的!
撰文者楊智鈞(台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 心臟血管外科 主治醫師)
2015-06-09
心臟斷層放射影像權威、醫學博士、新思惟國際教育機構總裁、同時也是資深媒體評論家-蔡依橙博士,在早上轉載一篇楊坤仁醫師的部落格,針對最近火紅的專科護理師考題答案評論(全文連結請點此)。
楊坤仁醫師在文中強調:「我的答案是(D)兩人皆成立過失致死罪(雖然我心裡百般不願意是這個答案,但很無奈,就是D)」
看到這個消息,我在蔡依橙博士的fb留言馬上秒回:「說白一點,我這輩子在台灣到目前為止路邊看過3次路邊救護狀況,都是快閃而過。我倒想看看誰要唬爛他見義勇為的偉大事蹟。」
我怎麼這麼帶種?很多朋友私訊過來關心:楊醫師你都不怕被人家說你沒醫德嗎?我認為,做人要老實一點,我們來看看接下來底下有什麼回應...
鄉民慘痛經驗分享
有位仁心仁術的醫師朋友回道:「法律人和醫界思考邏輯是不同的,我相信多數同仁還是很難見死不救的,至少在院內走廊看到有人路倒,眾醫護若以事不干己快閃走人,我相信輿論不會站在我們這邊。」
我們替他的情操與勇氣鼓掌,關鍵字在輿論以及思考邏輯。接下來有個真正有親身經歷的醫師回道:
「我們醫院(精神科專科醫院)有天廣播急救,我和其他醫師衝過去急救,結果患者還是不治,家屬就要求調出錄影帶,一個一個步驟看,看有沒有疏失………幹!急救廣播最好還是不要去,除非值班不得已」
連X字都忍不住打心底罵出來了,可見他有多良心被狗吃的不甘,我個人聽到院內廣播是絕對不會過去的,不論有沒有值班,自己當值的範圍內當然另當別論。
醫院內尚且如此,更別說在馬路野外的陌生人了。
風險管理專家意見
之後我請到對於資產、投資、車禍、糾紛都有深入研究的風險管理顧問-顏宏斌針對這個議題發表看法,顏顧問做出以下精闢見解:
「我們來看看風險管理的聖經如何應用在實務(醫療糾紛的不當濫訟)上:
1. 風險迴避:不要出手,就不會有醫療糾紛。
(醫師編按:如果你跟我一樣打算選 1 就好,下面就不用看下去了)
2. 風險預防:可以出手,但切記你不是醫師,你只是路人。醫師救人賠三千萬,路人救人,對方紅包給你三千塊。不要當關係人、不要當證人、不要當相對人,反正就當個好心的路人。(我同時是車禍調解好心路人、侵權求償好心路人、信託業務好心路人、信託所得申辦好心路人,反正不要承認自己是業內人士就對了)
3. 風險移轉:醫責險?不!會提出這個答案,表示對醫責險認知還不夠啊......。想想老婆孩子,還是打電話叫醫院派熱血醫師過來吧。
4. 風險自留:萬一真的忍不住還是出手了,那,請記得找幾位幫手。因為,共同侵權行為,你們還可以比例分攤啊(燦爛笑),然後記得請被施救人切結!」
「我現在都採取『射後不理』策略:有沒有意識?沒有,打電話叫救護車。不要找我當證人啊,我也不是關係人、相對人。看朋友處理車禍變成被告,怕了。」顏宏斌補充。
國外經驗
美國西雅圖是全世界 CPR 急救成功率最高的城市,據稱高達 51%!就好比說很可能你去元祖星巴克朝聖,買到限量紀念杯一下子太興奮心律不整倒地,隨隨便便排你後面的阿伯、或是一頭咖啡色捲髮的櫃妹,都可以幫你來個心臟按摩,利用店裡面的去顫器幫你電擊。
你說美國人就是熱情阿!或許吧,但主要人家有法律保護。
「《好撒馬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在美國和加拿大,是給傷者、病人的自願救助者免除責任的法律,目的在使見義勇為者做好事時沒有後顧之憂,不用擔心因過失造成傷亡而遭到追究,從而鼓勵旁觀者對傷、病人士施以幫助。該法律的名稱來源於《聖經》中耶穌所做的好撒馬利亞人的著名比喻。」
「德國有法例規定『無視提供協助的責任』是違法的,在必要情況下,公民有義務提供急救,如果善意救助造成損害,則提供救助者可以免責。」(以上資訊來自維基百科)
國情不同,民情不同,保障不同,下場不同。我當然很會 CPR ,請你注意我是心臟外科專科醫師,不論胸部按壓還是直接開胸捏心臟我都在行,但是,我深信專業要留給需要的人,還有很多真正懂得感激回饋、真正值得我努力診治的病人等著我貢獻所學,這就是我的結論。
結語
好啦,回到題目,有一天你坐捷運看到有人昏迷,你怎麼做?我這麼做:第一,通知站務人員報警;第二,趕快繼續搭你的車,不要圍觀。
不管你救不救,反正我是不救的。
我認為,如果更多人肯不矯情說真話,民眾漸漸能感同身受,醫德無限上綱的情形就會慢慢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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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你還沒請教法律專家意見ㄟ!
不必了,不是我不尊重法學專家,我很尊重他們的絕對專業,只是... 台灣民情與法官,你懂的,素昧平生的人,為了他們你去打官司,值得嗎?
本文獲「楊智鈞醫師」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捷運站遇到旅客昏迷休克》心臟外科醫師:不管你救不救,反正我是不救的!
撰文者楊智鈞(台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 心臟血管外科 主治醫師)
2015-06-09
心臟斷層放射影像權威、醫學博士、新思惟國際教育機構總裁、同時也是資深媒體評論家-蔡依橙博士,在早上轉載一篇楊坤仁醫師的部落格,針對最近火紅的專科護理師考題答案評論(全文連結請點此)。
楊坤仁醫師在文中強調:「我的答案是(D)兩人皆成立過失致死罪(雖然我心裡百般不願意是這個答案,但很無奈,就是D)」
看到這個消息,我在蔡依橙博士的fb留言馬上秒回:「說白一點,我這輩子在台灣到目前為止路邊看過3次路邊救護狀況,都是快閃而過。我倒想看看誰要唬爛他見義勇為的偉大事蹟。」
我怎麼這麼帶種?很多朋友私訊過來關心:楊醫師你都不怕被人家說你沒醫德嗎?我認為,做人要老實一點,我們來看看接下來底下有什麼回應...
鄉民慘痛經驗分享
有位仁心仁術的醫師朋友回道:「法律人和醫界思考邏輯是不同的,我相信多數同仁還是很難見死不救的,至少在院內走廊看到有人路倒,眾醫護若以事不干己快閃走人,我相信輿論不會站在我們這邊。」
我們替他的情操與勇氣鼓掌,關鍵字在輿論以及思考邏輯。接下來有個真正有親身經歷的醫師回道:
「我們醫院(精神科專科醫院)有天廣播急救,我和其他醫師衝過去急救,結果患者還是不治,家屬就要求調出錄影帶,一個一個步驟看,看有沒有疏失………幹!急救廣播最好還是不要去,除非值班不得已」
連X字都忍不住打心底罵出來了,可見他有多良心被狗吃的不甘,我個人聽到院內廣播是絕對不會過去的,不論有沒有值班,自己當值的範圍內當然另當別論。
醫院內尚且如此,更別說在馬路野外的陌生人了。
風險管理專家意見
之後我請到對於資產、投資、車禍、糾紛都有深入研究的風險管理顧問-顏宏斌針對這個議題發表看法,顏顧問做出以下精闢見解:
「我們來看看風險管理的聖經如何應用在實務(醫療糾紛的不當濫訟)上:
1. 風險迴避:不要出手,就不會有醫療糾紛。
(醫師編按:如果你跟我一樣打算選 1 就好,下面就不用看下去了)
2. 風險預防:可以出手,但切記你不是醫師,你只是路人。醫師救人賠三千萬,路人救人,對方紅包給你三千塊。不要當關係人、不要當證人、不要當相對人,反正就當個好心的路人。(我同時是車禍調解好心路人、侵權求償好心路人、信託業務好心路人、信託所得申辦好心路人,反正不要承認自己是業內人士就對了)
3. 風險移轉:醫責險?不!會提出這個答案,表示對醫責險認知還不夠啊......。想想老婆孩子,還是打電話叫醫院派熱血醫師過來吧。
4. 風險自留:萬一真的忍不住還是出手了,那,請記得找幾位幫手。因為,共同侵權行為,你們還可以比例分攤啊(燦爛笑),然後記得請被施救人切結!」
「我現在都採取『射後不理』策略:有沒有意識?沒有,打電話叫救護車。不要找我當證人啊,我也不是關係人、相對人。看朋友處理車禍變成被告,怕了。」顏宏斌補充。
國外經驗
美國西雅圖是全世界 CPR 急救成功率最高的城市,據稱高達 51%!就好比說很可能你去元祖星巴克朝聖,買到限量紀念杯一下子太興奮心律不整倒地,隨隨便便排你後面的阿伯、或是一頭咖啡色捲髮的櫃妹,都可以幫你來個心臟按摩,利用店裡面的去顫器幫你電擊。
你說美國人就是熱情阿!或許吧,但主要人家有法律保護。
「《好撒馬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在美國和加拿大,是給傷者、病人的自願救助者免除責任的法律,目的在使見義勇為者做好事時沒有後顧之憂,不用擔心因過失造成傷亡而遭到追究,從而鼓勵旁觀者對傷、病人士施以幫助。該法律的名稱來源於《聖經》中耶穌所做的好撒馬利亞人的著名比喻。」
「德國有法例規定『無視提供協助的責任』是違法的,在必要情況下,公民有義務提供急救,如果善意救助造成損害,則提供救助者可以免責。」(以上資訊來自維基百科)
國情不同,民情不同,保障不同,下場不同。我當然很會 CPR ,請你注意我是心臟外科專科醫師,不論胸部按壓還是直接開胸捏心臟我都在行,但是,我深信專業要留給需要的人,還有很多真正懂得感激回饋、真正值得我努力診治的病人等著我貢獻所學,這就是我的結論。
結語
好啦,回到題目,有一天你坐捷運看到有人昏迷,你怎麼做?我這麼做:第一,通知站務人員報警;第二,趕快繼續搭你的車,不要圍觀。
不管你救不救,反正我是不救的。
我認為,如果更多人肯不矯情說真話,民眾漸漸能感同身受,醫德無限上綱的情形就會慢慢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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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你還沒請教法律專家意見ㄟ!
不必了,不是我不尊重法學專家,我很尊重他們的絕對專業,只是... 台灣民情與法官,你懂的,素昧平生的人,為了他們你去打官司,值得嗎?
本文獲「楊智鈞醫師」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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