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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還能一口氣進醫院,死了都算醫生的…

發表於 : 週二 5月 24, 2011 5:40 pm
hitachi



希望教父沒有版權問題,個人註明來源,而且非營利使用…… (窮)

po這篇,只是因為,怎麼沒有人看出這件事的破壞性…… (高處不勝寒)

Re: 20110524i這篇就難懂了……

發表於 : 週六 5月 28, 2011 8:50 pm
marlon
(GOODJOB)

Re: 20110524i這篇就難懂了……

發表於 : 週六 5月 28, 2011 9:13 pm
lupin
看不懂..... (嘆息)

Re: 20110524i這篇就難懂了……

發表於 : 週六 5月 28, 2011 9:53 pm
brian1968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可憐了外科系和急診的醫師
(阿飄) (阿飄) (阿飄)

Re: 20110524i這篇就難懂了……

發表於 : 週一 5月 30, 2011 6:12 pm
hitachi
brian1968 寫:(GOODJOB) (GOODJOB) (GOODJOB)
可憐了外科系和急診的醫師
(阿飄) (阿飄) (阿飄)
其實這篇是有人看懂的……
我相信學過刑法總則的都知道

假如今天邱小妹的爸爸A把邱小妹B打死了……那A殺死B,法院會處理
但是今天邱小妹的爸爸A把邱小妹B打成重傷,送醫途中被C撞……那法院可能會認為是C殺死B,好像叫相當因果關係,而A和B的因果關係中斷……
但是今天邱小妹的爸爸A把邱小妹B打成重傷,也送進醫院遇到醫師D,最後B死了……那就麻煩了
D開自然死,A無罪,有人告A,檢察官一察,D就慘了
D不開自然死,A被告,A律師想盡辦法在病歷上找「一丁點醫療疏失」,只要找到了,A無罪,人是D殺的

於是所有接到外傷、中毒病患的醫師,都可能是D……

於是我用GODFATHER的電影,由他來告訴黑道小弟,在台灣當殺人犯A,有不小的機會可以把罪賴給D,就是DOCTOR!!

Re: 20110524i這篇就難懂了……

發表於 : 週一 5月 30, 2011 6:16 pm
Vivian
(GOOD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