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來台比照國人 免填「入國登記表」台灣 比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 更像 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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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來台比照國人 免填「入國登記表」台灣 比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 更像 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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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台灣 比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 更像 特別行政區

來看一下香港的入境規定

http://www.immd.gov.hk/chtml/hkvisas_1.htm
重點在這
6. 這 些 入 境 安 排 不 適 用 於 :

1. 內 地 的 中 國 居 民 ; 以 及
2. 阿 富 汗 、 亞 爾 巴 尼 亞 、 柬 埔 寨 、 古 巴 、 老 撾 、 朝 鮮 、
尼 泊 爾 及 越 南 的 國 民 。

http://news.msn.com.tw/news790880.aspx

陸客來台比照國人 免填「入國登記表」
更新日期:2008/06/05 20:40


內政部移民署為簡化入出國查驗程序,將現行港澳、大陸地區人民及外國人入、出境
都要填繳的「入出國登記表」(俗稱的E/D卡),簡化為入境時單次收取的「入國登
記表」;配合七月份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包括大陸觀光客及持有各類中華民國居留
證者,與國人享有同等待遇,列為免填「入國登記表」的對象。


本則新聞由中廣新聞網提供 2008/06/05


http://tw.money.yahoo.com/news_article/ ... 605_1_zfm3

內政部簡化入出境程序 只收1次入國登記表
( 2008/06/05 20:08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08年6月5日電)內政部今天通過,將現行外國人及港澳居民
、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國須填繳的「入出國登記表」,簡化為只在入境時收取「入國登
記表」,並將持有各類中華民國居留證及大陸地區來台觀光人士,列入免填「入國登記
表」的對象,大幅減少入出國查驗作業程序。

內政部部務會報下午通過將「入出國查驗辦法」修正為「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
法」,簡化入出國查驗程序,將現行香港或澳門居民、大陸地區人民及外國人等入、出
國須填繳的「入出國登記表」,簡化為入境時單次收取「入國登記表」。

這次也放寬持有各類中華民國居留證者,包含外僑居留證、外僑永久居留證及台灣地區
居留證及大陸地區來台觀光人士等,都列入免填「入國登記表」的對象。

為落實保障個人資料檔案,內政部也對入出國個人資料檔案的蒐集、利用、國際傳遞等
程序訂定更周全的規範;移民署科長曹顧齡說,辦法修正後,規定趨於嚴格,以後只針
對機關申請提供個人入出國資料檔案,不受理個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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